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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木屑销售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木屑进行公开销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HCG2026-1014

二、项目名称:干木屑销售

三、销售数量

厂区

最低限价(元)

预估数量(吨)

备注

湛江中纸

 85

7300

1、具体吨数以合同周期实际过磅数为准。
2、干木屑(含少量长条)含有水分、杂质(以装车时实际现状为准),不接受任何客诉。

四、报价规则

报价最高者为最终合作人。

五、本项目签约法人主体: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处置单位和回收单位均可参与投标。

1)若中标单位为处置单位,则处置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必须提供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必须提供排污许可证)。确认处置单位有相应处理资质后,直接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

2)若中标单位为回收单位,则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下游处置单位(可在处置前提供一个或多个处置单位)营业执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必须提供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必须提供排污许可证)。

3)报价人未能提供上述资质证明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需知

1、报价单需完整填写单价(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报价),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只接受一次报价,报价最高的合规报价人为最终合作人;

3、实际销售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接受客诉),数量以我司地磅过磅数据为结算依据;

4、在将干木屑运输到下游处置单位后,需随车填写《一般工业固废转移联单》,并要求下游处置单位遂车盖章(若无法提供此项,视为成交人严重违约,销售人有权单方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需赔偿成交人任何损失,),报价时需提供承诺书。

5、成交人如将干木屑销售运输出广东省,必须向销售人报备,销售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运输。否则销售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赔偿成交人任何损失,如因此造成销售人损失,销售人将向成交人提出索赔。

6、成交后合同执行周期内,如遇国家或广东省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保政策规定细化要求,成交人需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给我司及政府部门备案,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未达到国家环保政策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标准要求,已无法合规处置时,销售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赔偿给成交人任何经济损失。

7、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8、其它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

八、结算方式

成交人每车次清运时均在销售人地磅过磅,并以销售人磅单数量为准。凭销售人地磅单的数量,结合合同价格核算出应付金额,将款项汇入销售人账户后逐车放行。

九、报价时间、方式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3日下午17点00分止(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发报价邮件到销售人专用报价邮箱:ghcaigou@chinapaper.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湛江中纸干木屑报价。

十、销售人联系方式:

销售方名称: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经开区东海岛工业大道2号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13802678905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销售合同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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