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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湿浆渣销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珠海红塔仁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回收湿浆渣进行公开销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HTRH2026-3-16

二、项目名称回收湿浆渣销售

销售数量

厂区

数量(吨)

备注

红仁新材

 1000

1、具体吨数以合同周期实际过磅数为准
2、回收湿浆渣含有水分、杂质(以装车时实际情况为准),不接受任何客诉。

四、报价规则

报价最高者为最终合作人。

五、本项目签约法人主体:珠海红塔仁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按相关要求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未能提供上述资质证明为无效报价

处置单位和回收单位均可参与投标。

1、若中标单位为处置单位,则处置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必须提供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必须提供排污许可证)。确认处置单位有相应处理资质后,直接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

2、若中标单位为回收单位,则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下游处置单位(可在处置前提供一个或多个处置单位)营业执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必须提供环评文件及批复、竣工验收文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必须提供排污许可证)。确认处置单位有相应处理资质后,与回收单位、处置单位签订三方合同。

七、报价需知

1报价单需完整填写单价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只接受一次报价,报价最高的合规报价最终合作人;

3实际销售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数量我司地磅过磅数据结算依据;

4、成交人如将回收湿浆渣销售运输出广东省,必须向销售人报备,否则销售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赔偿成交人任何损失,如因此造成销售人损失,销售人将向成交人提出索赔。

5、成交后合同执行周期内,如遇国家或广东省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保政策规定细化要求,成交人需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给我司及政府部门备案,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未达到国家环保政策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标准要求,已无法合规处置时,销售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赔偿给成交人任何经济损失。

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7、其它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

八、结算方式

成交人每车次清运时均在销售人地磅过磅,并以销售人磅单数量为准。凭销售人地磅单的数量,结合合同价格核算出应付金额,将款项汇入销售人账户后逐车放行。

九、报价时间、方式

时间 20263172026年322下午1730分止(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发报价邮件到销售人专用报价邮箱:ghcaigou@chinapaper.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珠海红仁新材回收湿浆渣报价。

十、销售人联系方式:

销售方名称:珠海红塔仁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大道2800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13802678905

红仁新材废木浆销售合同(1) (1)

回收湿浆渣报价表

珠海红塔仁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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